宏全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誠信經營守則」、「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違反公司誠信經營檢舉辦法 」、「人權政策」等辦法,並規範相關防弊措施,從董事會、高階管理階層到全體同仁,皆須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之承諾,由稽核室確認公司內部作業流程,每年進行定期及不定期內控稽核,建立監督機制,防止內部不誠信、不正當行為之發生;並透過各利害關係人進行合作及簽署、制定辦法等方式,以符合遵循誠信廉潔、反貪腐之政策。
違反公司誠信經營檢舉辦法
為落實誠信經營政策,並積極防範不誠信行為,宏全於2018年7月24日由總管理處訂定「違反公司誠信經營檢舉辦法」,經董事長/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以建立本公司內、外部檢舉管道及處理制度。
檢舉方式:
誠信經營政策推動及申訴作業
公司對檢舉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姓名、電話、住所等個人資料進行保密管理,負責調查檢舉事項者,亦嚴格遵守保密檢舉人和檢舉事項。
如調查過程中發現任何員工違反公司制度、管理規章者,將進行懲處,如有犯罪或違法情事,則按情節循法律程序究責及請求損害賠償;如為董監事或外部人之犯罪或違法情事,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並依法訴追。另外,如經調查發現係惡意之虛偽檢舉,除依前二項規定處理外,檢舉人須自負法律責任。
總經理及稽核室受理檢舉信箱、職安衛中心及人力資源處受理職場暴力申訴信箱及利害關係人溝通管理。
2023 年於員工、客戶及供應商聯絡窗口均未接獲具名檢舉。
2023年政策宣導與推動
誠信經營宣導(新進員工)
人權宣導(新進員工)
防範內線交易宣導(廠長級以上主管)